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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专员招聘1人启事

2021-06-25 22:01:39 人阅读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热衷用心于学生工作者优先考虑。

6.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执行力,具备熟练的办公软件应用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对外联络工作,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人社局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接待用人单位的来访工作,接洽校企合作;

2.负责举办学校大型招聘会、行业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及相关促进就业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3.负责与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指导、培训与服务活动(不限于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切实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4.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招聘信息模块管理及维护,负责与就业指导中心共同管理及维护“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5.负责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共同管理大学生就业促进会,指导和培养学生组织开展就业协助工作;

6.负责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联系工作,提供就业帮扶支持;

7.负责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建设,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开展日常三方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常规材料的发放、收集工作及日常就业咨询、毕业生档案查询等工作。

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0592-6667522、6667515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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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专员的招聘启事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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