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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1-28 07:32:57 |  访问:845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20〕2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毕业五年内的温县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困难家庭(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五年内的温县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的2020届湖北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材料;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标示为就业困难人员,体现有一次求职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 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城镇零就业家庭需提供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证书中显示为失业状态。

4、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保证》;

5、残疾人家庭需提供《残疾证》;

6、贫困家庭需提供《建档立卡明白卡)。

报名实行承诺制,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

报名地点:?温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温县人民大街38号,人社局南一楼)

咨询电话:6193101

(三)面试和体检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作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形不成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65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合格后,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

四、人员管理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应服从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用人单位应当与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将其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作为支付岗位补贴的依据。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将取消公益性岗位的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上岗资格,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按实际缴纳部分给予补贴。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补贴扣减,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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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大学杂志社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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