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97号)规定的程序,经审核、备案,确定以下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见附件)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人事部反映。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88018976;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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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拟聘用备案制高层次人才公示.docx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9年11月5日
原标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拟聘用备案制高层次人才公示
文章来源: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19/11/5/art_1587848_39767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