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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6-04 21:22:12 人阅读

为加强我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24〕9号)文件精神,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合并到指定的岗位条件相同的非专门岗位中,纳入社会正常招聘范围。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其他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28日以前出生),具体以《岗位表》要求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照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报考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相应条件。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或类别相一致)。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到2024年5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取得《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八)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用期、服务期、工作经历、职称、从业(职业、执业)资格取得时间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迎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03),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报考者可在6月3日9:00至6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根据指引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生成《太原市迎泽区202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考生《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当与考生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名称一致,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毕业证的,《报名表》“所学专业”中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研究方向”填写所学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完整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48小时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6月3日9:00至6月7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7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7日18:00至6月9日18: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除“急需紧缺岗位”外,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岗位表》中注明为“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名比例达不到5:1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13日9:00至14: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可于6月13日18: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表》中所注明岗位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6月1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考试费减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6月17日9:00—17:00,到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云路街15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前,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发布笔试公告,报考者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职业道德等;《专业科目》内容包括基础医学、公共卫生、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达不到比例时按实际参考人数经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过程中,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通知下一名考生递补进行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②《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③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④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

⑤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⑥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由市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③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对问题综合分析、逻辑分析、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名比例达不到5:1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未参加笔试紧缺岗位的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该岗位综合成绩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

(四)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考生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确定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办理调动及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派遣、改派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若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障碍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4、招聘人员待遇:聘用后,成为迎泽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根据单位性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六、其他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迎泽之窗(http://www.yingze.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3、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0351--406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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